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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製作防制依托咪酯廣播廣告宣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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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28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42804806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廣告有國語、臺灣台語以及臺灣客語等3款,長度僅30秒,內容以學生與教師簡明對話呈現,說明吸食含依托咪酯電子煙後會出現的行為徵狀,並明確提醒其為2級毒品與將面對刑責等。
三、請貴校得運用校內既有廣播電臺等管道播放,並以不影響課程教學為原則,運用校內廣播系統於午餐時間或放學時間等播放,藉以強化學生對於防制依托咪酯之認知。
四、檢附教育部原函、廣告音檔1則3款與廣告腳本(國語)1份。

相關附件
  • 基隆市政府函PDF
  • 教育部函PDF
  • 廣告MP3音檔1則3款(國語)(臺灣台語)(臺灣客語)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