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初選日期:115年1月17日(星期六)2.考生務必攜帶鑑定證、2B鉛筆及橡皮擦。3.因劉銘傳路狹小會車不易,請盡量以機車代步或步行上來。4.進校門後,有服務學生或師長引導考生,家長請勿進入試場管制區域,感謝配合。5.請詳閱以下附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