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辦理「114年度第一學期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辦法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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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據該會114年10月27日114永長興字第1141027007號函辦理。
- 該辦法旨為鼓勵身心障礙學生敦品勵學、積極向上,給予認真優秀之身心障礙學生肯定。
- 申請對象,須符合以下四項條件:
- 就讀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、國中及國小之身心障礙學生。
- 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身心障礙證明。
- 家中經濟弱勢。
- 高中職及國中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,國小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。學業成績未達門檻者,可另由學生填寫學業進步計畫。
- 獎學金名額/金額:每校每年級1位名額,每位學生8,000元。
- 申請文件:申請表及師長推薦信、經濟證明文件、學校匯款資訊、前一學期成績單(一年級新生可依平時考試表現,由導師整體評估)。
-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。
- 獎學金辦法、申請所需文件詳附件,電子檔下載請上本惠官網/下載專區:www.evergloryfoundation.org
- 收件後由本會審查,後續通知學校得獎名單並撥款至學校帳戶。
- 申請方式:
- 獎學金每校每年級僅能推薦1位名額,如欲申請獎學金請於11/24(一)前,備妥相關資料交至輔導室特教組。
- 特教組將召開會議確認推薦人選,並於11/26(三)公告校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