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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教育部辦理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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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7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42602910號函辦理。
二、教育部為充裕師資來源,115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,請學校評估校內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,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(包含特殊教育),提報薦派名單,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15年暑假或適宜時間,開辦旨揭學分班,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,倘需求達25人以上,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,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。
三、經查教育部人力資源網2.0之本市114學年度國中教師專長授課比率,整體以表演藝術、家政、童軍、資訊科技、生活科技及健康教育等科目尚待提升,爰請各校依「114學年度各國中(含市立高中國中部)領域科目專長授課比例統計暨建議薦派科目一覽表」所列科目薦派正式教師參加旨案學分班。
四、另「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」,115年為最後一年調查需求及開班,請鼓勵符合資格教師參加。
五、上開薦派名單請於114年11月20日(星期四)前將「115年度國民小學教師進修加註各領域專長學分班薦送表」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。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。;紙本核章免備文逕
送本府教育處(課程科)彙辦。
六、隨文檢附115年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薦送表(含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)」、「114學年度各國中(含市立高中國中部)領域科目專長授課比例統計暨建議薦派科目一覽表」各1份。

 

相關附件
  • 基隆市政府函PDF
  • 115年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薦送表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