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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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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次轉知基隆市政府114年5月7日函,為編列115年度本市所屬機關學校退休經費預算,如有規劃於115年度登記退休同仁請於114年5月15日(星期四)中午前至人事室索取退休意願登記表,逾時不候。教師可選擇退休日期為115.2.1及115.8.1。

一、自願退休需任職滿25年或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。另任職5年以上,符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20條或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2條所定要件者,應予命令退休。

二、屆齡退休對象係以民國5011日至同年1231日止出生之人員。

三、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1條規定,學校教師申請自願退休,除特殊原因外,其退休生效日以21日或81日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