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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通知 衛生局函謂青少年菸害防制相關注意事項
- 一.電子煙或未經審查通過的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,都是違法產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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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任何人使用,處二仟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。
- 2供應者,處一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。
- 3販賣者,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- 二.未滿20歲之人不得吸菸,違規學生須由學校依規指定專人負責辦理戒菸教育;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之人,處一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