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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通知 重要提醒~ 109學年度(第二學期)服務學習時數認列時間延長至110年10月31日截止,請尚未完成服務學習學生儘速完成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7月14日因應防疫期間服務學習配套措施北北基地區研商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因應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停課期間,且事涉學生升學權益,109學年度第2學期尚未完成服務學習時數者,其時數可延長採計至110年10月31日,惟110學年度第1學期服務學習時數最高上限不得超過12小時。
注意:
1. 尚未完成109學年第2學期服務學習的學生,請務必利用10月儘速完成服務學習,除校外服務學習之外,亦可到學務處衛生組登記校內服務學習機會。
2. 待學生完成109學年第2學期之服務學習後,請導師於期限內(11/3)協助登錄學生服務時數,感謝您的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