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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轉知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」, 業經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400212791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發布令影本、修正條文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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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 無相關公告內容
相關附件
  • 行政院函114.10.9PDF
  • 行政院令114.10.9PDF
  • 修正總說明PDF
  • 修正條文對照表PDF
  • 修正條文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