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📢 公告 - 人事法令
| 公告主旨 |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,重申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與 國內出差旅費之交通費應本不重複請領原則,就實際情形擇一請領,並補充說明住宿費及雜費之處理原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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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告日期 | |
| 公告教師 | 人事助理員黃驀慈 |
| 公告類別 | 人事法令 |
| 公告等級 | |
| 點閱次數 | 252 |
| 公告內容 |
1.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2月26日總處培字第1050033833號書函於休假補助費申請表備註增列「不得重複請領差旅費、辦公費、業務費或其他公款」之警語。 2.申請人於確認休假補助費申請表時,對於不符合規定之刷卡消費,亦應主動刪減,再行辦理後續補助費申請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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