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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115上財團法人千佛山慈善基金會白雲圓夢獎助學金校內申請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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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

一、申請對象
1.就讀大台北地區之各級學校學生,合於下列規定並檢具指定相關文件者。
2.由學校或老師推薦之學生,名額不拘。
二、申請者成績標準
1.各學科成績達70分以上。
2.操行成績由學校評估。
三、獎助學金金額
通過審核者,每名助學金六千元。
四、申請程序與文件:
1. 獎助學金申請書(請填妥並完成400字內之家庭狀況概述)。
2. 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。
3. 114學年度成績單(八九年級請至教務處申請、七年級請回畢業國小申請。成績單上需有各科分數)。
4. 家長之財產證明(父母的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和全國財產稅總戶財產查詢清單;單親家庭則提供父或母的;若監護人或主要照顧者非父母,需另外詢問主辦單位)
五、審核標準及程序
1.審核標準:學業成績40%、家庭經濟狀況60%。
2.第一階段:書面資料審查(請填妥申請表上400字內之家庭狀況說明)
3.第二階段:由千佛山慈善基金會訪視小組電話或實體查訪家庭狀況。
4.第三階段:千佛山網站公告入圍學生名單,並以平信郵寄通知得獎學生。
5.第四階段:於11/07(六)在新北市千佛山白雲禪寺(新北市新店區屈尺里新烏路二段178號)舉辦頒獎典禮,直接頒發獎助學金。無法到場參與者,視同放棄獎助學金領取。(若遇特殊情況無法舉辦頒獎典禮,獎助學金以匯款方式辦理)
六、申請期限:請備齊相關文件,資料不全恕不收件,於9月18日(五)16時前交給教務處勤書懿先生。

相關附件
  • 千佛山慈善基金會白雲圓夢獎助學金申請表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