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教育部「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─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」訊息
輔導組長
活動宣導
點擊數: 15
(
一
)報名時間:
114年
7月
1日(星期二)起至
9月
1日(星期
一)止。
(
二
)參賽資格:
1、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。
2、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
3分之
1,報名團隊僅
1人者,須為新住民;
2人者須至少
1名為新住民身分。
(
三
)比賽日期:
1、南區初賽:
114年
9月
27日(星期六)。
2、北區初賽:
114年
10月
4日(星期六)。
3、中區初賽:
114年
11月
1日(星期六)。
4、全區決賽:
114年
11月
22日(星期六)。
(
四
)比賽辦法
1、舞蹈類型: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。
2、參賽者須自備服裝、舞具、音樂。
3、演出時間(含進退場):
(
1
)A組:以
3至
5分鐘為限。
(
2
)B組:以
5至
7分鐘為限。
4、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「優等」隊伍晉級全區決賽。
(
五
)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「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─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」比賽辦法。
(
六
)檢附比賽辦法及報名簡章,若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承辦人張先生,電話
02-2272-2181